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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1300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6-02-26
标题 注册公司
内容 我想注册公司名称为:宁晋易购有限公司 或者 宁晋全民合伙人有限公司,请问可以吗?如果不可以请告诉我为什么,因为经查询这两个名字没有被注册过。
回复人 宁晋县工商局 回复日期 2016-03-04
答复内容       您好,根据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,宁晋易购有限公司或者宁晋全民合伙人有限公司名称不能用。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七条第一款:企业名称应当由一下部分一次组成:字号(或者商号)、行业或者经营特点、组织形式。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(包括自治区、直辖市)或者市(包括州)或者县(包括市辖区)行政区划名称。